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就“统计造假”被纳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 处分范畴答记者问

浏览次数: 8 发布者: fsjc68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: 2024-01-22 18:14
详细内容留言咨询
据国家统计局消息,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就“统计造假”被纳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处分范畴答记者问。从纪律责任来看,进行统计造假和对统计造假失察,根据情节轻重以及造成后果,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。两类违纪行为不同情节对应的处分档次有所不同:进行统计造假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对统计造假失察,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《条例》第一百三十九条将“统计造假”违纪行为划分为两类,一是进行统计造假,二是对统计造假失察。根据《统计法》和《统计法实施条例》,进行统计造假的行为表现主要有: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、整理的统计资料;要求统计机构、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、人员伪造、篡改统计资料;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、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;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等。对统计造假失察的行为表现主要有:本地方、本部门、本单位大面积发生或者连续发生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;本地方、本部门、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,应当发现而未发现;发现本地方、本部门、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不予纠正等。
【温馨提示】本文内容和图片为作者所有,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如有涉嫌抄袭/侵权/违规内容请联系QQ:275171283删除!
广告

据国家统计局消息,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就“统计造假”被纳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处分范畴答记者问: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,严重违反统计法,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,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,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,损害党和政...

康恩贝(600572)1月22日晚间公告,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,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,不超过4亿元,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元/股。

该企业最新区快链快讯
 
区块联盟媒体主
  • 联系人     未注册
  • 邮件
  • 地区全国
推荐资讯
最新区快链问答
最新区快链快讯
暖气头条 | 地板之家 | 石材之家 | 环保之家 | 石材头条 | 灯饰头条 | 防水头条 | 装修之家 | 家装头条 | 电气头条 | 老姚之家 | 灯饰之家 | 电气之家 | 全景头条 | 照明之家 | 防水之家 | 防盗之家 | 区快洞察 | 海口建材 | 琼中建材 | 保亭建材 | 陵水建材 | 乐东建材 | 昌江建材 | 白沙建材 | 临高建材 | 澄迈建材 | 屯昌建材 | 定安建材 | 东方建材 | 万宁建材 | 文昌建材 | 儋州建材 | 琼海建材 | 五指山建材 | 三亚建材 | 成都建材 | 凉山建材 | 甘孜建材 | 安顺建材 | 铜仁建材 | 黔西建材 | 毕节建材 | 黔东建材 | 黔南建材 | 昆明建材 | 迪庆建材 | 怒江建材 | 德宏建材 |
建材 |  建材之家 |  区快洞察 |  社区中心 |  关于我们  |  联系方式  |  使用协议  |  版权隐私  |  网站地图 | 排名推广 | 广告服务 | 网站留言 | sitemap | 粤ICP备14017808号
Powered by www.qkl07.com